九寨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林业职能:1.取消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县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3.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环保职能: 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概况
九寨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直属事业单位13个:九寨沟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正科级,参公事业)、九寨沟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参公事业)、九寨沟县环境监测站、经济林木和种苗管理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参公事业)、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公益林木管理办公室、退耕还林工作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站、漳扎林业工作站、城关林业工作站、玉瓦林业工作站、双河林业工作站。管理单位4个:勿角自然保护区(正科级)、白河自然保护区(副科级)、贡杠岭自然保护区(正科级)、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科级)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九寨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收入决算总额为8930.8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结转结余2306.8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23.99万元,当年支出424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1.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58.80万元,城区社区支出22.53万元,农林水支出3361.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99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含以前年度节余)4683.80万元。
四、支出情况
九寨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部门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313.37万元,用于保障九寨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933.72万元,用于保障九寨沟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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