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经我们会商并报州政府批准下达的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560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二、资金使用单位及分配情况
详见附表: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分配表。
三、资金用途
各县(市)要按照中央和省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扶贫攻坚规划和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目标,因地制宜确定实施项目。各地确定的实施项目应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和便民桥等。
(二)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
四、质询及举报渠道
阿坝州民宗委:两资科,联系电话0837-2825578;
阿坝州财政局:农业科,联系电话0837-2822736。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分配表
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民宗委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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