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关于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医保局、卧龙社保中心: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转发人社部社保中心<关于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险办〔2015〕3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州医疗保险业务档案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县(区)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档案安全的重要性,守住档案安全管理这根红线,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同时要明确档案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档案安全一把手负总责,档案兼职人员具体负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落实档案安全检查制度,全面检查。各县(区)经办机构按照档案安全检查制度,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分析、排除,有效堵塞档案安全管理的漏洞,坚决杜绝档案安全类事故的发生。
1、组织力量,加大重点排查力度。立即组织专项检查组于11月底前完成一次完成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库房核心区、防汛和消防设施、电器线路、陈旧馆舍的建筑及防盗设施等重点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彻底地检查,
2、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各县(区)经办机构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本地档案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3、加大投入,更新设施设备。我州一些经办机构的档案库房为临时改建,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尚未达到“九防”要求,各县(区)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对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要求,积极争取资金,对现有业务档案场地、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档案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要求。
各县(区)应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于2015年11月17日前报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吴渝 联系电话:2824337
阿坝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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