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4号令《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四川省企业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发布了2013、2014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公告,截止2015年4月13日仍有大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进行年度报告公示,请抓紧时间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对逾期和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年报的,工商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范围
在我州各级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参加2013、2014年度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参加2014年度年报。
二、年报时间
1、2014年度年报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没有参加2013年度年报的公示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3、企业必须报送2013年度年报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年度年报并公示。
三、年报要求
企业年度报告实行网上报送方式,实现网上提交、公示。流程如下:
1、备案。企业登录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caic.gov.cn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即“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填写并打印“企业信用信息联络员备案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后,到注册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联络员备案审核,获取登录密码。
2、登录。企业登录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进入“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后,企业使用信息联络员备案获取的密码登录“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填写。企业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按钮。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显示企业年度报告填写表式。年度报告由企业按系统说明填写。
4、报送。企业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保存并公示”按钮。
5、公示。企业年度报告提交后,相关年度报告信息在“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有关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请咨询各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按有关规定组织抽查,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阿坝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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